[工程名称]
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
[所在地]
浙江�
[工程类别]
排水
[发布时间]
2010-05-19
[截止日期]
2010-05-24
[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
1.2 工程概况: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现进行施工图设计招标,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宁东园区(力洋镇);建设规模:远期设计规模12万吨/日,一期建�3万吨/日;工艺要求采用改进型氧化沟工艺�
1.3 招标内容:实施性方案、施工图设计�
1.4主要设计内容:�1)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规�12万m3/d;(2)氧化沟、二沉池、紫外消毒池:规�3万m3/d;(3)配水井、污泥泵房:规模6万m3/d;(4)排水泵房:规模12万m3/d;(5)污泥浓缩脱水车间:规模6万m3/d;(7)鼓风机房:规模6万m3/d;综合楼:规�1450m2;传达室:规�70m2;脱水车间:规模786m2;配电中心:规模375m2;机修仓库、车库:规模368m2� �
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5� 19� 8:30时�
1.6报名起止时间�2009�5� 24日上�8:30�--11:00、下�13:30�--16:00时止
1.6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跃龙街道桃源中�138�5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3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8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经验�
三、报名须�
3.1报名时由本单位职工(携带本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原件及身份证)提交下列资料(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
� 单位介绍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⑸ 8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
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并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招标文件获�
4.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4.1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4.2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4.3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4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5 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4.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六、联系方�
招标人: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
办公地址:宁海县外环西路68�
联系电话� 0574-65229886
邮政编码�315600 � � 人:胡静�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城关桃源中路131�3�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4-65207653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陈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