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23.9%。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在198个城市地下水监测中,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约为57%�
公报显示,去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据此评价,达标城市比例�91.4%,但执行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达标城市比例仅�40.9%�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也由88.5%降至23.9%。其中,海口、三亚、兴安、梅州、河源、阳江、阿坝、甘孜、普洱、大理、阿勒泰�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此外,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12%�
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的比例最大,约为6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最小,约为10%。珠江流域、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优,长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海河为中度污染。在监测�60个湖�(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25%,在198个城市的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约为43%,较�-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约为57%�
公报显示,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9个重要海湾中,黄河口水质优,北部湾水质良好,胶州湾、辽东湾和闽江口水质差,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新闻背�
空气质量新标� 增设PM2.5限�
2012�2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正式发布,自2016�1�1日起在全国实施。截�2012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建成符合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网并开始监测�
新标准新增PM2.5年平均�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增加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PM10和二氧化氮浓度限值,提高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要求,提出了部分重金属参考浓度限值�